义安省:非法土地租赁导致公社“自找麻烦”
(Baonghean) - 多年来,琼良乡(琼禄县)一直违规将交通安全走廊内的土地出租给居民开办商店。经检查,虽然土地租赁合同已被取消,但政府15年来一直未能收回这块土地。
非法出租
据记者调查,30多年前,琼良乡(Quynh Luu)将537B省道经莫市场交通安全走廊内的土地租借给当地数十户人家开办企业。
至1997年9月,虽然省人民委员会已规划了537B省道的交通安全走廊,但琼良公社仍然邀请所有农户写申请书,继续租赁土地,期限为20年。
2004年,琼良乡人民以该地区属于省级公路走廊为由提出申诉。
琼良县人民委员会随即成立检查组进行核实,认定该土地租赁合同违反规定,因为租赁土地位于交通安全走廊内。县人民委员会责成琼良公社“撤销、吊销31户32份土地租赁合同”。
为落实该决定,琼良公社于2004年8月10日颁布了第46/2004/QD-UBND号决定,撤销并废止31户居民32个摊位于1997年9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由此,琼良公社人民委员会与这些居民于1997年9月签订的店铺土地租赁合同于2004年8月10日起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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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户居民占用交通安全走廊的区域位于琼良乡莫市场旁。图片来源:Tien Hung |
然而,琼良公社却以“为农户创造条件经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为由,“刁难”农户,按照合同约定,让农户租赁土地20年。20年期满后,许多农户仍然拒绝归还土地。
造成混乱
2017年,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琼良乡宣布收回土地。乡里派出干部深入发动群众,自觉拆除摊位,归还537B省道交通安全走廊。接到要求后,25户村民立即严格遵守拆除要求。
但至今仍有7户人家刻意抵制,包括胡进海先生、裴维谦、胡德明、陶维清、胡景俊、胡氏翠和胡氏诺。不仅如此,这些人家还向琼瑠县人民委员会提出红皮书,要求收回所有权。
共有6户农户向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名投诉,其中3户农户向琼良法院提起诉讼,他们是胡景俊先生、陶维清先生和裴维谦先生。在多次宣传动员无效后,琼良公社被迫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具体而言,2018年10月23日,琼良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了对这些农户采取补救措施的决定(因处罚期限已过,未发布行政处罚决定)。然而,这些农户并未执行补救措施决定,因此,2018年11月12日,琼良公社发布了强制措施决定,强制对这些农户采取补救措施。
8月26日至27日,琼良乡人民委员会协同琼禄县公安局和乂安省交通监察局,对占用交通安全走廊的售货亭进行强制拆除。然而,工作组到达现场执行任务时,却遭到店主的反对和阻挠。
为了制造压力,这些家庭还拉着兄弟、亲戚、家人一起闹事、辱骂、闹事,向执法人员施压。一些极端分子甚至爬上挖掘机驾驶室,扔掉钥匙,塞满泥巴和木棍企图砸开锁,在里面关了好几个小时。有的甚至直接躺在挖掘机轮子下面,拔出电线缠在脖子上,假装晕倒闹事。更有甚者,有人带着煤气罐来到现场,煽动家中老人、孩子和兄弟煽动、引诱大批人群抗拒执法,肆意拍摄、拍照发布到社交网络,引起一些人的误解。
由于情况日益复杂,造成不安全和混乱,执法队不得不暂时停工,制定更有效的执法方案。
琼良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忠在接受义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发生后,广大民众舆论对上述户人的做法极为愤慨和不满,同时表示支持并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确保法律的严格性和社会正义。
杜先生还表示,根据1997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2017年是这些家庭将土地用作商业摊位满20年的时候。根据法律规定,租用或借用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时归还,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然而,上述7户家庭仍然拒绝将土地归还给国家管理,反而故意反对、阻挠,并在当地制造混乱,这严重违反了法律,影响了村庄和邻里关系,也损害了他们家族的声誉和荣誉。
“琼良公社决心拆除7户居民的摊位,恢复交通安全走廊,在公社中心打造宽敞整洁的景观,确保社会公正和法律的严格执行。”杜先生说道。他还表示,在此期间,琼良公社将继续开展宣传,动员居民自觉遵守执法规定;对自觉遵守执法规定的家属或亲属,将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自行拆除摊位。如果居民仍然故意拖延不遵守,将继续组织执法,并将土地归还537B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