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清松先生当选为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
童先生出生于1966年,家乡为义安省安城县,曾任第13届和第14届国会代表。
继续做好人事工作,今天(11月25日)下午,国会常务副主席童氏风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向国会代表团汇报了讨论结果,并听取了国会代表对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预计人选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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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向新任第十四届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黄清松表示祝贺。图片来源:quochoi.vn |
据悉,被提名担任该职位的人选是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黄清松先生。国会通过电子系统投票批准人事名单后,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选举了上述两个职位。
计票结果显示,433/451名代表同意(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64%)选举黄清松先生为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作为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黄清松先生获得了赞成票440/451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1%)。
国会也已通过选举上述职位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