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讨论了完善促进科学、技术和创新的法律通道。
5月13日下午,国会在会议厅审议了《科学、技术和创新法》草案。国会副主席阮德海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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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科学、技术和创新法(草案)》共8章83条(比2013年版法律增加2条),增加了有关创新的内容并调整了整体结构。该法规范了组织和个人在科技领域的活动;规定了保障该领域发展和加强国家管理的措施,旨在提高国家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国防、安全、人民生活质量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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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草案完整地规定了政府第 118/NQ-CP 号决议中规定的 6 大类战略政策,包括:科学、技术和创新研究、开发和国家管理方面的创新;开发科技潜力;吸引投资,促进该领域预算的使用;促进企业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科技市场;加强科技知识的传播;完善创意创业活动的法律通道——为落实第 57-NQ/TW 号决议提供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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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草案旨在简化行政程序,加强事后审计,促进科技创新管理和活动的全面数字化转型。管理理念从流程控制转向效率评估。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鼓励企业投资、资助研发,并吸引国家预算以外的资金来源。
提升企业作用,培养高素质人才
5月13日下午的讨论会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表示同意颁布《科学技术创新法》,认为这是全面、迅速地将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政策制度化的必要步骤。
立法不仅创造了同步的法律走廊,而且为国家在新时代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这个新时代,科学、技术和创新发挥着核心驱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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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草案被认为清晰地展现了创新精神,扫清了瓶颈,消除了国家科技体系管理和运行中的障碍。通过诸多优惠机制和突破性政策,该法律旨在最大限度地调动组织和个人参与技术研发、创新以及在生产和商业实践中的应用。
其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建立一种机制,吸引社会资源,特别是来自商业部门(包括私营企业)的资源,投入到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中。该法律草案鼓励在研究和技术应用领域建立联合资助模式和公私合作关系,而不是仅仅依赖公共投资。科学和创新被认为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兴动力。
除了财政政策设计之外,科技人才的培养也被强调为关键因素。法律需要出台更有效的政策来吸引、培养、奖励和利用人才,特别是那些在科研院所、高校和高科技企业工作的人才。需要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个人所得税减免、简化外国专家入境手续以及支持数字技术人才再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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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问题是如何识别和表彰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目前的评判标准,例如专利、奖项或创业成就,并不能涵盖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增加一些适当的评判标准,例如具有政策影响力、应用于教育领域或在国内外被广泛引用的作品,以确保对不同科学领域的贡献进行公平评价和认可。
讨论会结束时,国会副主席阮德海高度赞赏国会代表们积极负责的意见,重点阐明了颁布《科学、技术和创新法》的必要性。得到深入讨论的内容包括法律草案名称、监管范围、适用对象,以及促进这一重要领域发展的标准、原则和政策。
全国人大副主席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指示审查机构与起草机构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完成法律草案,并按照立法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