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逮捕、拘禁罪最新规定
(Baonghean.vn)- 我的表妹向姐姐借钱,一个月后就被姐姐的人抓去讨债了。非法拘禁他人讨债的刑罚是什么?来自太和镇阮红光的提问。
回复:
非法逮捕、拘禁是指违反法律规定,限制或者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

根据2015年刑法典第157条、2017年刑法典修正法第1条第30款修正的规定,非法逮捕、拘禁、监禁罪规定如下:
1.非法逮捕、拘禁、监禁他人,除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滥用职权;
c) 执行公务的人员;
d) 犯同一罪行两次以上;
d) 2人或以上;
e) 未满 18 周岁、已知怀孕的妇女、老年人或无力自卫的人;
g) 造成被逮捕、羁押、监禁的人或者其家属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
h) 导致被逮捕、拘留或监禁的人身体受伤、健康受损或者精神和行为失常,且身体受伤率达到 31% 至 60%。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造成被捕、被羁押或者被监禁的人死亡或者自杀;
b) 对被逮捕、拘留或监禁的人施以酷刑、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c) 导致被捕、羁押或监禁的人身体受伤、健康受损或精神及行为失常,且身体受伤率达百分之六十一以上。
4.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某些职务 01 至 05 年。
因此,对于非法拘禁债务人的行为,犯罪者可被判处最高12年的监禁,并被禁止担任某些职务1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