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太和镇侵占公共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Baonghean.vn)- 读者通过义安报热线反映,太和镇存在侵占公共土地、非法建造固体建筑物的情况,但该地两级主管部门并未彻底处理此事,引起人们的担忧和怀疑......
超出许可面积7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2
读者举报的违反太和市土地建设秩序法规定的家庭是梅清南先生和胡氏峦女士夫妇,侵占公共土地和非法建造建筑物的行为发生在光前坊西湖1号街区光前市场区域,违法时间约为2017年8月。
“该户居民的违规行为已由光前坊和太和镇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认定并记录在案。但由于违规处理工作拖延,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一位读者分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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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清南 (Mai Thanh Nam) 先生和何氏銮 (Ho Thi Luan) 女士的家人在太和镇光前坊西湖 1 号街区进行非法建筑项目。 |
据工地附近的一些商家介绍,该建筑施工大约在2017年8月底开始。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之后,该户人家仍然组织施工。“我们也在想,违规行为会如何处理……”——一位商家说道。
经调查,梅清南先生和胡氏銮女士的家人于2017年8月22日从太和镇人民委员会获得了建造个人住宅许可证,编号为128/GP.UBND。建筑地点位于503和504两个地块上,面积为76.3平方米2(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许可建筑面积66平方米2有两层
然而,他家在建设该项目时,却超出许可面积建造了73.3平方米。2,总建筑面积增至139.3平方米2。
南先生家所建土地面积超出了国有土地许可范围,包括服务业用地、交通走廊、市场用地……
将强制执行
在光前坊人民委员会,该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雄先生证实了梅清南先生家人遭受的侵害。
据洪先生介绍,关于南先生家所建土地的来源,除了国家发给其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为67.3平方米外,2,是服务业用地,以前义光乡(旧)在此建亭子向人们出售商品。
南先生的家人获得了亭子的转让,合并了地块并进行了建设。但光前区政府认定亭子地块属于国家管理。
此外,建筑许可证显示,南先生的家人仅获准在66平方米的面积上进行建筑。2,应认定该户违反了国家管理的土地上的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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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前市场售货亭旁边的非法建筑后面。 |
当被要求查阅相关文件并解释处理违规行为拖延的原因时,光田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表示,根据规定,只有坊人民委员会主席才有权查阅文件并接受媒体采访。然而,目前坊人民委员会主席已经换了工作。
“我们真的担心这种情况会持续下去。如果不彻底处理违规行为,区政府以后将很难维护城市秩序……”——范文雄先生说道。
太和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阮青图表示,最近,该局已与土地使用登记办公室和光前坊人民委员会进行协调,重新审查梅青南先生家人所建房屋的整个土地区域。
经检查,发现南先生一家擅自建造的房屋与许可证上规定的规模完全不符。关于违规处理,阮清楚先生表示,从这家人开始打地基开始,太和镇政府就指示光前坊人民委员会采取行动。
然而,该区的检查和处理缺乏决心。关于此事,太和镇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表示,导致梅清南先生家人侵权事件处理拖延的主要责任在于光前区人民委员会。由于这种拖延,当地民众产生了疑虑,认为事情另有隐情……
阮青楚先生表示:“太和镇人民委员会认定,梅青南先生家的违法建筑行为十分明显,因此,下一步将对这一违法建筑进行严厉打击...”。
太和镇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局保存着多份关于处理梅清南先生和何氏峦女士两家人违反建筑许可行为的文件,其中光前坊政府有2017年8月28日第25/BB-TTrXD号备忘录,因梅清南先生家擅自挖土打地基,破坏光前市场排水沟,勒令其停止违规工程建设;2017年8月31日第26/BB-TTrXD号备忘录,因梅清南先生家未按照第128/GP-UBND号建筑许可内容进行施工,将长度增加了4.7米,宽度增加了1米,勒令其停止施工; 2017年9月1日第258/QD-UBND号决定,关于暂停梅清南先生和胡氏銮女士家人投资的项目建设;2017年10月17日第96/BC-UBND号报告,发给太和镇人民委员会,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对梅清南先生家人的违法建设进行执法决定......对于太和镇政府,有文件敦促光前坊人民委员会;计划处理违法建设;2017年12月4日第1096/UBND-QLDT号文件发给移动世界股份公司,通知处理梅清南先生和胡氏銮女士家人的违法建设问题;从而要求该公司不签订租赁经营场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