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国民议会代表泰氏安钟就新的乡级政府机构的组织发表意见。

Thanh An - Thu Nguyen May 14, 2025 16:25

代表泰氏安钟提议加大地方权力下放力度,并在乡一级保留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以确保有效的法律监督,满足建设更贴近人民的政府的要求。

5月14日上午,国会审议了《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草案。义安省委委员、国会代表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在会议间隙接受了《义安报》记者的采访,谈及这项意义重大的法律。

Quang cảnh phiên làm việc sáng 14/5 tại Hội trường Diên Hồng, Nhà Quốc hội. Ảnh: Nghĩa Đức
5月14日上午,国会大厦奠宏厅举行工作会议。摄影:义德

建议将乡级行政单位的命名和更名权下放至省人民议会

来自义安省的代表高度赞赏政府和内政部迅速落实党中央关于组织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政策和结论,并对此进行了紧急而周全的准备。

与会代表对草案内容表示高度赞同,特别是关于区级机关解散后省级和乡级机关的任务、权力和责任的规定。

根据代表泰氏安钟的说法,正如法律草案所示,促进权力从中央政府下放至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进行权力下放,对于促进各级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至关重要,以便释放地方发展资源,为国家在新时代的共同发展做出贡献。

bna_thai-thi-an-chung(1).jpg
泰氏安钟代表——乂安省委执行委员、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照片:义德

鉴于过去在重新划分乡镇的计划中,特别是重新划分后行政单位的命名方面,通常会咨询当地民众的意见,例如在重新划分前区级行政单位的名称基础上加上序号,或者使用新的有意义的名称。代表泰氏安钟建议国会研究将乡镇级行政单位的命名和更名权从国会常务委员会下放至省人民议会。

该修正案并不违宪,因为现行宪法第 74 条第 8 款仅规定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力是“决定省和中央直辖市以下行政单位的设立、解散、合并、划分和调整边界”,而没有规定命名或更名。

过去在实施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时,选民和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合并后行政单位的名称选择。由于时间紧迫,很多地方新行政单位的名称仍是临时性的,而行政单位的名称意义重大,不仅用于区分该行政单位与其他行政单位,而且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等重要意义。

“这项修正案也符合将‘决定本地区村庄和居民团体的设立、组织、重组、解散、命名和更名’的权力从目前的省级人民议会下放到乡级人民议会的政策,正如目前法律草案所提议的那样,”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表示。

应保留乡级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

关于地方政府组织条例,代表泰氏安钟对草案内容表示高度赞同。她认为,省级和乡级地方政府设立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规定,能够确保国家机关组织统一,自中央到省级和基层运转顺畅。

乡级人民议会的组织结构设有两个委员会:经济社会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这非常必要。关于不设立乡级法律委员会的提议,以及政府计划修改法律草案,将乡级人民议会的委员会改为经济预算委员会和文化社会委员会,代表们认为有必要认真研究,因为:

从2003年《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到201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2019年修订补充),在省、区、乡三级人民议会(其中区、乡设有经济社会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设立法律委员会的制度得到了有效维持和推进。

各级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查宪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国防安全、社会治安、地方政府建设和地方行政边界管理情况。

可以看出,法律领域与其他领域有别,具有特殊性,需要高度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并且需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过去在乡级人民议会设立法律委员会,体现了对基层法律执行情况监督的重视,为确保基层法律的有效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现阶段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时,对基层地方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贴近人民,直接向人民落实法律政策。对基层执法进行监督和保障,维护人权和公民权利,是一项尤为重要的要求。

2013年宪法规定,我国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一切政府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

“这就对乡级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的活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尤其是在监督和监管市民接待工作、处理投诉和举报、监督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行政改革、国防、安全等基层特殊领域。因此,如果乡级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组织不力,就会在这一领域造成执法监督方面的漏洞,”义安省代表团代表分析道。

此外,据泰氏安钟女士介绍,近期,政治局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立法和执法创新以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要求的第66-NQ/TW号决议,其中提出“在执法方面取得突破,确保法律得到公平、严格、一致、及时、有效和高效的执行”。这就要求加强和重点关注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在基层的工作。

与此同时,乡级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将下放权力,负责组织、人员配备和政府建设,并将签发法律文件的权力下放给乡级政府,因此,法律部门在审查和监督乡级法律文件方面的作用将变得更加重要。

基于以上分析的三点原因,代表泰氏安钟认为,应继续维持乡级人民议会现有的两个委员会,即经济社会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该代表还同意在乡级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中安排专职代表,以确保乡级人民议会有效运作。

根据国会代表的讨论意见,政府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将指示各部门研究、吸收和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草案》;预计将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由国会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国民议会代表泰氏安钟就新的乡级政府机构的组织发表意见。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